到目前为止,金融科技还没有权威、统一、一致的界定。它是基于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区块链等一系列技术创新,全面应用支付清算、借贷融资、财富管理、零售银行、保险、交易结算等六大金融领域。Fintech主要是以数据和技术为核心驱动力,正在改变金融业的生态格局。
今年3月份,国际金融稳定理事会也首次发布了关于金融科技的专题报告,定义金融科技是技术带来的金融创新,它能够创造新的业务模式、应用、流程和产品,从而对金融市场、金融机构或金融服务的提供方式造成重大影响。
关于它的应用,花旗集团有一个报告,Fintech近五年来吸引的投资额累积达到接近500亿美金,从2010年的18亿美金增长到2015年的191亿美金。在增长特别快的领域里,中国特别突出。
今年毕马威和CB Insights共同发表的《金融科技行业脉动》季报数据显示,在2016年第一季度,由风投支持的中国金融科技公司吸引了24亿美元投资,占世界49亿美金一半,这是金融科技在中国市场的发展。
金融科技的发展和研究现状:第一,脱媒,就是去中介化;二是去中心化;三是定制化,量身订作一些产品或场景或服务。
围绕这些特征来展开,中国的应用主要包括这样几个领域:
(1)互联网与移动支付;
(2)网络信贷;
(3)智能金融理财(人工智能里的智能投顾);
(4)区块链技术在金融领域的应用。
1、互联网和移动支付领域主要应用:
(1)信息安全技术,包括生物测定学、指纹、虹膜、人脸、图像识别、标记;
(2)支付、清算实时性协议;
(3)综合类支付服务,如电子钱包;
(4)跨境支付平台。
2、网络信贷:
主要包括提升传统银行运营效率和服务量,信贷融资渠道的脱媒和虚拟化,信用评估的大数据分析。
3、智能金融理财服务:
包括人工智能算法在投资决策中的运用,大数据和自动化技术在信息搜索、处理中的应用,我们到百度武汉后台调查过,随便抓取一个数据,某一个时间段,某一个关键词,包括某一项异动都能抓取分析,都能找到和客观的事实发生的事件或重大影响因素基本是吻合的。
人和机器相互交流,最近的报道,利用大数据和人工智能的技术,合理分配到1017只股票上,到现在你依然能获取相当丰厚的收益,这是最近的一个研究成果。云计算和大数据分析管理的技术。
4、区块链技术:
它的主要特点是去中心、去中介、分布式帐户、免信任、时间戳、加密和智能合约等特征。关于这个特征,市场很火,争议也很多。
很多人把去中心、去中介作为核心,我认为可能有些问题,区块链技术虽然是美好的技术,有可能成为未来重要的金融基础设施。但要完全去中心、去中介,谁来对它的风险进行识别、监管,消费者的权益谁来保护。洗钱犯罪,谁来防控这样的非法行为。
所以,区块链技术是不错的,但不能完全去中心,只能淡化中心,弱中心,也有人提出软中心概念,总体上大部分停留在研究阶段,也有少数比较简单的场景模拟,但效果怎么样现在也在争议。
一是未来行业去泡沫。包括P2P和区块链技术的概念炒作。
二是依靠数据和科技变革传统金融业。目前来看,金融科技有两大趋势:数据和科技。借助这两者的驱动,智能性、便捷性、低成本成为金融科技变革传统金融的切入点。
三是借助技术优化产品服务形态。产品、服务依然是金融科技的核心,技术和服务的重要性将会更加突出,只有把技术、服务跟上来,才能提高你的客户忠诚度,才能实现未来可持续发展。
四是金融科技不管和谁结合,必须回归到本质,更好地服务于实体经济和民生。这是未来的趋势,不能脱离实体经济。
目前,金融科技的表现,在未来发展很快的领域在四个方面:
一是大数据用于个人和小企业的征信。大数据和互联网征信是未来发展非常迅猛的领域。
二是区块链技术在金融中的应用。现在有很多的场景模拟,也有在试点,总体来说还是有一段路要走。
三是科技保险。如果把传感器、卫星定位这些技术和保险结合起来,我们可以对农业、林业,整个生态技术用在科技保险领域里。人身险、财产险可以利用科技大数据进行精准定价、甚至远程定价。
四是智能投顾的发展。在人工智能,未来很重要的是智能投顾。有人说美国大量失业可能和外面没有太大的关系,可能是它的机器人造成的失业,影响因素占到85%,这是我今天看到的一个报道。
监管有个钟摆效应,政府在发展和稳定中往往像时钟的钟摆一样左右摇摆不定。经济过热时它可能偏向于强调稳定,发展的速度降一降,但在经济发展不好的时候又侧重强调发展,2007年、2008年欧美金融危机以来,总体世界经济还没有走出复苏的态势,很多政府更多侧重在发展方面。
金融科技在这几年的发展就特别迅速,总体来说,政府在这一块还是很宽容。尤其是以中国互联网金融发展作为典型代表。这个业态发展非常快。
从监管来看,主流各国政府大概有三种模式:
第一,以美国为代表的功能性模式。因为美国是综合经营、综合监管,强调功能性监管。金融科技本质属性还是金融,必须按照金融的有关监管理论来运行,有时候法律上有点跟不上,政府也会动态的修改和完善法律。2008年奥巴马出台一个《创业企业融资法案》(JOBS法案),就是很好的案例。
第二,以中国为代表的适应性监管。中国的市场发展巨大,商业模式创新太快,法律和监管很难及时跟上。所以,政府往往采取负面清单模式。
第三,以新加坡和英国为代表的主动型监管。这些国家市场小,技术也没有像中国这样发达,所以政府冲在最前面,主导市场,引导市场。以沙盒监管模式为代表。
总体上,在发展金融科技的同时一定要坚守自己的底线,在发展与稳定中追求平衡,在风险与监管中追求平衡,要牢牢地记住把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放在心上,放在制高点,只有这样企业才有生命力,才能更好地发展。(完)
文章来源:微信公众订阅号“新金融视点”2016年11月7日(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
本篇编辑:任佳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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