减肥市场该瘦身了……
2016年11月28日 16:54:17 来源:168炒股学习网 阅读:3106人次
在减肥领域里,似乎一直不会有“产能过剩”的忧虑。一项统计数据显示,中国约有1亿人“肥胖”、3亿人“超重”。随着人们健康意识的逐渐增强,减肥,成了不少人最大的愿望。
越来越肥的“减肥市场”
麦肯锡公司的调查报告数字表明,全球超重(含肥胖)人群达21亿,占全球人口1/3,称中国已成为“肥胖事业”的重要贡献力量,与此同时,青少年肥胖的趋势也越发明显。
据中国疾控中心和美国北卡罗来纳大学进行的一项长达22年的大样本量研究表明,我国18岁以下超重人群已达1.2亿,我国青少年糖尿病比例是肥胖大国美国的4倍。他们中间,45%至50%的小学生肥胖者和60%至70%的中学生肥胖者到成年后会继续肥胖。世卫组织认为,肥胖已然是“流行病”,且与多种非传染疾病有关,包括II型糖尿病、癌症及心脏病。每年与超重相关的死亡人数超过280万。而伴随其发生的,是个人、家庭、社会共同承担的沉重的经济负担。
中国的减肥需求正进入一个爆发时期。相关调查显示,41%的瘦身需求人群主要靠节食减肥,40%用减肥产品,19%用运动减肥;经常走动的人群占比15.4%,经常坐着的人群占比84.6%。
2016年,全国减肥消费市场总规模预计将超过2000亿元。如此巨大的市场吸引了越来越多的医药、食品等企业以及境外医药厂家参与其中,各类减肥产品在铺天盖地的广告喧嚣下涌入市场。但众多减肥产品的最终效果却让不少人产生“质疑”。相关市场调研结果显示,有89%的消费者认为,现在的减肥产品达不到减肥效果或者效果甚微;65%的消费者认为,很多减肥产品使用过后会对身体造成伤害;47%的消费者认为,产品效果与价格不相等。全国肥胖人过亿,可近九成消费者不满意减肥产品,这其中究竟存在什么问题?
卖起减肥药的微商们
在朋友圈、微博等社交网络中总会时不时刷到一些类似“不吃药不运动,一个月能瘦XX斤”……的广告语。但这其中却存在着很大的隐患,不少布局分散的“假”减肥药“作坊”正在向这里转移阵地。复旦大学附属华山医院内分泌科医生吴晞表示,很多减肥产品存在夸大效果、隐瞒副作用等情况,网上售卖的一些减肥药、减肥食品甚至连厂址、保质期等都没有,有“三无产品”的嫌疑。减肥市场现在流行很多“立竿见影”的减肥方法,但从医学角度来看很多都存在问题,甚至还有一定的损伤人体健康风险。比如用利尿剂、甲状腺激素等减肥的,体重确实减少了,但实质上减少的是体内的水分和肌肉组织。
据了解,售卖假药利润丰厚可观,几块钱成本的减肥胶囊可以卖到成百上千元,让一些人看到了“机会”。朝阳区检察院的调研报告显示,该院办理的销售假药类案件中约77.9%涉及美容类假药,以销售注射用肉毒素和减肥类假药案件居多。
今年2月24日,浙江省湖州安吉县人民法院对“微商”涉罪案一审宣判,10名销售“中药减肥丸”的“微商”,被安吉法院以构成生产、销售假药罪,分别判处拘役4个月至有期徒刑6年半不等的刑期,并处1万元至200万元不等的罚金。
据悉,2014年3月至8月间,犯罪嫌疑人朱某、刘某以每粒0.19元的价格,购买无生产日期、无生产厂家、无批准文号的“三无”散装“减肥”胶囊60万粒,自行按照30粒/包进行包装,并贴上“中药减肥丸”标签、用法、注意事项等字样进行包装。而后通过微信、微博进行广告宣传,并以2包1个疗程,每盒140元至320元不等的价格向刘某等人销售。朱某生产的假药每盒成本只有十几块钱,却能卖出140元至320元的高价。短短5个月时间,朱某等人就共计销售约55万粒“减肥”胶囊,销售金额约120万元,非法获利约100万元,粗略估计利润竟高达500%。
案发后,经浙江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对查扣的“中药减肥丸”进行抽样检测,上述“中药减肥丸”中含有国家规定的违禁成分“西布曲明”,对人心脑血管有损害作用。
而上述案例并非是个案。据报道,有市民网购“三无”减肥药,服用后因药物中毒,全身浮肿,呼吸困难,住进了医院。21日,山东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开庭审理了一起销售伪劣产品案,原审被告人李桥双在网上买了散装的“三无”排毒养颜胶囊,在微信圈里销售,层层加价赚取暴利,不到一年入账30多万元。这所谓减肥神药只是加了用于生产泻药的酚酞而已。
网售减肥药的监管困境
2010-2011年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先后对含有西布曲明、酚酞以及奥司利他成分的各类减肥药提出风险提示,对于频频爆发不良反应的减肥药可谓下了一剂猛药。在国家药监局紧急叫停西布曲明后,生产含该成分减肥药“曲美”的重庆太极集团回应称,将不再生产曲美减肥胶囊,并认为产品“符合国家标准”,因此对此前长期服用曲美的消费者没有赔偿计划。近年来,随着电商等多元渠道的产生,不少“三无减肥药”也随之涌入,给监管的执行增加了难度。
据新华社调查,大量的减肥机构几乎处于监管空白。卫生部门表示,他们只负责监管医疗机构,对于擅自经营减肥业务的非医疗机构无法监管。食药监部门表示,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生产和流通由他们监管,但众多生活美容机构、个人工作室私自做减肥服务,产品多在内部流通,根本没有时间和精力来一一追究。工商部门则表示,对于众多“地下经营”的减肥机构,即使虚假宣传、无证经营或超范围经营,也很难一一监管到位。
美国FDA是如何监管减肥药的?20世纪80年代初,美国已出现食用减肥药减肥的热潮。代表产品主要是芬氟拉明、氟苯丙胺和右旋芬氟拉明,以及一些老牌减肥药如芬妥明等,这些减肥药品一度风靡市场,总销售额曾高达8亿美元。几年后有专家就发现,经常服用芬氟拉明或右旋芬氟拉明有可能引起严重心脏瓣膜受损并最终导致心室扩张和心力衰竭。1997年,美国FDA首先撤销芬氟拉明的上市许可证,随后又撤销右旋芬氟拉明的许可证。生产芬氟拉明的美国惠氏制药付出了惨重代价。该公司总共支付高达8.9亿美元的医疗费用,用来赔偿因为美国和欧洲那些因服用该公司生产的芬氟拉明制剂(Phen-Phen)而导致心脏受损的病人。随后,减肥药市场迅速跌入谷底,不少减肥药被下架,甚至被禁止上市,一时之间医药厂商对于这一市场的介入都显得十分谨慎。直到2012年,FDA才开始批准新的减肥药上市。这一开闸让减肥药市场迎来新一轮高潮。
公开资料显示,FDA规定,所有申请在美上市的减肥新药,均必须有1500名(肥胖)志愿受试者组成超大规模的试验者人群,进行药物双盲对照临床试验,且试验时间必须不少于12个月。然后,再进行第2次临床试验(必须有不低于500人的肥胖者参加),以此确定新药的实际减肥效果。仅此两项试验,需要减肥新药研制单位多掏出1亿美元以上的费用。
结语常听到一句话,减肥是女生一生的事业。但在当下,随着越来越多人加入肥胖的行列,肥胖已经成为了一种社会负担,也绝不再是女生的“专利”。中国社科院食品药品产业发展与监管研究中心主任张永建教授曾指出,在全球范围内,从成因上看,肥胖最初是和富裕正相关的,但逐渐向相对贫困地区扩散。后来,相对富裕地区的不富裕人群,成为肥胖的主力军。
在信息不对称和愿望被拔高的维度中,消费者很难对减肥产品等进行有力的甄别。国内减肥产品市场乱象不断,表面上只是让消费者产生不信任,而从某种程度上来说 ,这种乱象也成了为制约减肥产业发展的一个巨大的“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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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资料来源:新华社、21世纪经济报道、法制日报、齐鲁晚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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