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提问:
监管函_亚光科技(300123)
公告日期:2018-07-161关于对亚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函创业板监管函【2018】第 69 号亚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18 年 1 月 30 日,你公司披露《2017 年年度业绩预告》 ,预计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1,659 万元–12,159 万元。2 月28 日, 你公司披露《2017 年年度业绩快报》 ,预计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1,809 万元。4 月 25 日,你公司披露《2017 年年度报告》 ,显示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9,656 万元。你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预计的净利润与 2017 年实际数据差异超过 20%,未在规定期限内进行修正,未以董事会公告的形式进行致歉并说明差异内容及其原因、对公司内部责任人的认定情况。你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4 年修订) 》第 2.1 条、第 2.4 条、第 11.3.4 条和第 11.3.8 条的规定。 请你公司董事会充分重视上述问题,吸取教训,及时整改,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我部提醒你公司: 上市公司必须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认真和及时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上市公司的董事会全体成员必须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严重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就其保证承担个别和连带的责任。 2特此函告创业板
网友回复
股旺金来GO:
吹牛逼犯法了,下回注意。
股友38B1Ff:
《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1号 — 业绩预告及定期报告披露》规定“十一、上市公司应当确保业绩快报中的财务数据和指标与相关定期报告的实际数据和指标不存在重大差异。上市公司在披露业绩快报后,如出现实际业绩与业绩快报存在重大差异的,应当及时发布业绩快报修正公告。若有关财务数据和指标的差异幅度达到20%以上的,上市公司应当在披露相关定期报告的同时,以董事会公告的形式进行致歉,并说明差异内容及其原因、对公司内部责任人的认定情况等。”,其中“如出现实际业绩与业绩快报存在重大差异的,应当及时发布业绩快报修正公告”,比较的分母是业绩快报数据,偏离只有18%,交易所有问题,发什么监管函?
楚河_汉街:
下次算精准点。
夕阳一点红1:
\应该对不负责任者打屁屁,长点记性。
步行三步:
这是烟雾弹!公司配合庄家为了收集廉价筹码!明天肯定低开高走!
粤Y2013:
这算利空?
家有闲人:
跌
家有闲人:
是不是可以起诉了
全球视角:
又要补跌了,今天没走,哎黑仔了!
全球视角:
死了,又失信了。
stockmyth8168:
?
股友86CZ4G:
吹毛求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