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湖股份)600257:大湖股份独立董事关于聘任公司执行总经理的独立意见

2018年7月19日  9:18:32 来源:168炒股学习网  阅读:1440人次

网友提问:

大湖股份(600257)

公告日期:2018-07-18 大湖水殖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聘任公司执行总经理的独立意见我们作为大湖水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和《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现就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的《关于聘任赵德华先生为公司执行总经理的议案》进行了审查,发表独立意见如下:我们认为:公司执行总经理的提名和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赵德华先生专业知识、教育背景和职业素养符合履行执行总经理职责的任职条件,其任职资格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禁止性情形,符合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要求。赵德华先生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认为市场禁入者或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也未发现曾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处罚和惩戒。同意聘任赵德华先生为公司执行总经理。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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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取百分之一:

内部提拔,没出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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