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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艺科技(002866)
公告日期:2018-07-20关于江苏传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致:江苏传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江苏传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律师(以下简称“本所律师”)出席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本所律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江苏传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就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的合法性等有关法律问题出具法律意见书。本法律意见书仅供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见证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其他任何目的。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随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决议一起公告,并依法对本法律意见书承担相应的责任。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所涉及的有关事项进行了审查,查阅了相关会议文件,并对有关问题进行了必要的核查和验证。本所律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出具法律意见如下:一、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1、本次股东大会由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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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总西瓜:
沙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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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赞的继续涨停
l888888ll:
明天一字涨停
dcp涨停王:
利好!
爱交易就交易:
不发还好,欲盖弥彰。
股民大师谈股:
先知先觉者大口吃肉,
后知后觉者还可以啃点骨头,
不知不觉者则要掏钱买单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