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雄韬股份)雄韬股份: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2018年7月24日  13:42:25 来源:168炒股学习网  阅读:1468人次

网友提问:

雄韬股份(002733)

公告日期:2018-07-23 中国深圳福田区益田路6001号太平金融大厦12层邮政编码:51801712/F.,TaiPingFinanceTower,6001YitianRoad,FutianDistrict,SHENZHEN,CHINA电话(Tel.):(86755)88265288 传真(Fax.):(86755)88265537电子邮件(Email):info@shujin.cn 网址(Website):www.shujin.cn关于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信达会字第163号致: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信达”)接受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指派信达律师出席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下称“本次股东大会”),对本次股东大会的合法性进行见证,并出具本《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下称“《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本《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下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下称“《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下称“《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现行有效的《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

网友回复

愤怒的老鸟0822:

朕阅

相关文章:
新手入门推荐
168炒股学习网
一家专注为中小股民提供炒股入门知识的网站!
我们相信客户至上,并真诚为您服务!祝您投资愉快!
商务合作微信QQ:765565686,联系人:陈经理
版权所有:168chaogu.com,粤ICP备1409869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