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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泰证券(601688)
公告日期:2018-08-04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之法律意见书上海市北京西路968号嘉地中心23-25层 邮编:20004123-25thFloor,GardenSquare,No.968WestBeijingRoad,Shanghai200041,China电话/Tel:+862152341668 传真/Fax:+862152433320网址/Website:http://www.grandall.com.cn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之法律意见书致: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受托担任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专项法律顾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等现行公布并生效的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范性文件,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就发行人向不超过10名(含10名)的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相关事宜出具本法律意见书。第一节法律意见书引言一、法律意见书的声明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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漂流的冰山来了:
非发再多的钱,也逃脱不了欺诈罪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