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天化)醒醒同志,请问如果和宁9月14日前宣布破产,后续发展趋势会如何?

2018年8月7日  22:18:16 来源:168炒股学习网  阅读:1236人次

网友提问:

*ST天化(000912)

醒醒同志,请问如果和宁9月14日前宣布破产,后续发展趋势会如何?

网友回复

T来T去:

几十亿的国有企业,谁敢轻易破产,不要想的太多

通达事理:

丫不听招呼,那还不办它。

自然醒7m9b17:

集团和股份公司破产重整成功了!和宁的债权人真要拽,是可以破产清算的!破产清算也是法院主持,化工资产拍卖处置也只会有泸天化这个买主

微硬小冰:

醒醒,开盘看到多少?不哈牛

驰骋金融城:

法院强制裁定没什么不可能。

股友7D5Yz2:

和宁重整不是债权人拽是股份公司比较拽,30亿元的债务只划拨2.17亿股,严重的不平等。2.17亿股划拨计划在先,债权人谈判在后,好像真有点谈不妥就破产的味道。破产了集团公司同样低价购买和宁的资产,保护国有资产不流失。9月14日是给债权人最后的期限。

股友7D5Yz2:

重整是不可逆的,9月14日是最后的期限,再不达成协议,法院就要宣布破产了

自然醒7m9b17:

因为你最晚分享的资料,我明白了破产重整从上至下的原因了!现在股份公司和集团破产成功了!与和宁债权人谈判就主动了!不过只给这点股票肯定是有原因的!债权人也不可能退让的太多!

股友7D5Yz2:

重整是不可逆的,9月14日是最后的期限,再不达成协议,法院就要宣布破产了

大风扇:

和宁债权人为何这样傻,郎酒股票都不愿要?

微硬小冰:

不是郎酒呗,

自然醒7m9b17:

呵呵!现在是只给了2.17亿股抵销26.38亿债务,你算算为啥能抵销掉这么多债务呢!

微硬小冰:

泸天化持有和宁股权100%,有什么好谈的?

T来T去:

傻呗,无论是智商,还是商战经验,远远不如912的众屁散,所以,他们才混的这么惨

股友7D5Yz2:

和宁公司注册资本12.6亿元(就是股份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实际投资52.7亿,40亿的款项主要是银行的贷款。还有10亿左右的其他债务,压力山大。42亿的净资产,如果破产了还有人员安置费,财产甩卖。

T来T去:

又不是央企,北京没参与,人家宁夏的金融系统凭啥听你四川一个地级市的指挥

股友txVSAM:

那银行的国有资产不是流失了?

大风扇:

912的债转股价格是8.89元,为何和宁债转股价格不是8.89元?

大风扇:

谁告诉你的“2.17亿股抵销26.38亿债务”?

大风扇:

价格是12.16元,用这个价格买郎酒股票,也要大赚呀!~

T来T去:

破产,想啥呢,和宁工商注册在宁夏,税务关系也在宁夏,和宁与泸天化股份公司是不同的法人,还是国有资产,请问,四川泸州法院如何宣布和宁破产,即便是和宁宣布破产,那也得是宁夏的司法机构来裁定,轮不到四川泸州法院干这个事情

T来T去:

破产,想啥呢,和宁注册在宁夏,税务也在宁夏,和宁与泸天化股份公司是不同的法人,还是国有资产,请问,四川泸州如何宣布和宁破产,即便是和宁宣布破产,那也得是宁夏那边来裁定,轮不到四川泸州干这个事情

微硬小冰:

你说的对

自然醒7m9b17:

你除了会装逼还会啥呢!和宁破产重整管理人北京金杜,受理的法院泸州中院

陌上侠:

有没有看公告?是谁裁定和宁重整的?又裁定谁为和宁的管理人??如果宣布清算,裁定人是否可以做出清算决定???
2017年12月14日,泸州中院裁定受理对公司全资子公司宁夏和宁化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和宁公司”)进行重整的申请。2017年12月21日,泸州中院依法指定北京金杜(成都)律师事务所作为和宁公司管理人。2018年6月14日,泸州中院作出《民事裁定书》,裁定和宁公司重整计划草案提交期限延长至2018年9月14日。

自然醒7m9b17:

你除了会装还会啥呢!有这个装逼的时间去看看公告再出来!

T来T去:

所以说嘛,不要臆想,不要把所有消息都强行往郎酒借壳的事情上拉关系,这么强行拉关系,拉来拉去,只能说明郎酒借壳渐行渐远,当然了,对于坚持初心,一条道走到底的,就当我什么都没说

自然醒7m9b17:

这些基本常识都没搞明白!真怀疑它是否有泸天化的股票!

T来T去:

你可别逗了,你让四川泸州法院裁定宁夏一家国资企业破产试试,你看看中国大陆的法律支持不支持这种裁定

自然醒7m9b17:

装逼,你最行!自己百度一下最高院关于破产重整的最新规定,网上都有!有这装逼的时间自己去学习。不要出来丢人了,好吗!

相关文章:
新手入门推荐
168炒股学习网
一家专注为中小股民提供炒股入门知识的网站!
我们相信客户至上,并真诚为您服务!祝您投资愉快!
商务合作微信QQ:765565686,联系人:陈经理
版权所有:168chaogu.com,粤ICP备1409869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