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灏股份)顺灏股份:关于收到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的公告

2018年8月13日  19:42:20 来源:168炒股学习网  阅读:1192人次

网友提问:

顺灏股份(002565)

公告日期:2018-08-11证券代码:002565 证券简称:顺灏股份 公告编号:2018-107 上海顺灏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2016年7月27日,因存在“未依法披露和关联自然人的关联交易行为”、“未依法披露签署意向协议事项”等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事项,上海顺灏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顺灏股份”)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沪5号),公司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行政处罚。在本次行政处罚后,截至目前共有459名投资者向法院对公司提起了诉讼,法院分批对该案件进行了受理。 公司于2018年8月10日收到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18)沪民终268号、269号、270号、271号、275号、276号、278号、279号,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裁定中止审理公司与被上诉人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一、《民事裁定书》的基本内容上诉人(原审被告):顺灏股份法定代表人:郭翥,该公司董事长委托诉讼代理人:葛晓奇,上海普世律师事务所律师杨旭,上海普世律师事务所律师被上诉人(原审原告):北京中泓旺业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及王淑萍等27位自然人被上诉人之共同委托诉讼代理人:吴立骏,上

网友回复

股友zLBAz5:

什么情况?

吾股不涨:

虚假陈述归根到溶断机制,溶断也来争当临时工了。

ACD3:

没有虚假陈述,那来的熔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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