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提问:
万华化学(600309)
并购重组委2018年第39次工作会议公告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定于2018年8月16日上午9:00召开2018年第39次并购重组委工作会议,现将参会并购重组委委员及审核的并购重组申请人公告如下: 一、参会并购重组委委员(按姓氏笔画排名) 张树帆、苏波、唐松华、郭文、黎军 注:史博委员、阳琨委员、周颖委员回避;任晓辉委员、陈军委员、蒋骁委员出差;张文鑫委员其他会议无法参会。 二、审核的并购重组申请人 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吸收合并) 三、相关并购重组申请人已向我部出具《并购重组申请人保证不影响和干扰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审核的承诺函》。 上市公司监管部 2018年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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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好股票:
公告的这个(见下),
参会并购重组委委员(按姓氏笔画排名)
张树帆、苏波、唐松华、郭文、黎军
注:史博委员、阳琨委员、周颖委员回避;任晓辉委员、陈军委员、蒋骁委员出差;张文鑫委员其他会议无法参会。
疑问:难道没有规定,至少的人数吗?不实行递补的吗?
人数五位,倒是奇数。
我也就是说说,相信证监会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