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海润)法理上,李延人现在还是海润光伏董事长,对不对?

2018年8月18日  22:28:56 来源:168炒股学习网  阅读:1186人次

网友提问:

*ST海润(600401)

工商登记,具有法律效力。政府机构的法定效力,大于公司内部的决定。虽然海润光伏已公告李延人辞去了董事长。但在工商登记那里,还没有变更法定代表人,仍然登记在册的是李延人。因此,法理上,李延人仍是海润光伏合法的最高意义上的首领,即法定代表人。对不对?

网友回复

欢乐我动员:

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的,应当办理变更登记。如果未办理变更登记的,原法定代表人代表公司签订的合同效力如何呢?最高人民法院的公报案例认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在对外签订合同时已经被上级单位决定停止职务,但未办理变更登记的,对外签订的合同有效。

李延人现在要是到处签合同,那还是有效合同。海润想不认帐都不行。

欢乐我动员:

还有,现在海润的这些公告啊,对外签的重要合同,协议啊,
如果没有李延人签字,
严格意义上说是无效的,
不具有完整的法律效力。
只要李延人说不认可,全部无效。

这算不算内控缺失的一种?

欢乐我动员:

李延人彻底退出海润光伏的标志,应该是工商登记那里变更了他的名字为别人,才算彻底拜拜。

完整旅程:

法是法,理是理

欢乐我动员:

公司变更法定代表人的应当在作出变更决定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如果公司超过了30日还没有变更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限期登记,逾期不登记,处以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海润高管们知道吗?

当然也可以不罚。全看心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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