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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万宏源(000166)
公告日期:2018-08-18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会56号)和《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会120号)的要求,经认真审阅公司有关资料,作为申万宏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报告期内的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发表如下说明及独立意见:一、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截至2018年6月30日,不存在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二、公司对外担保情况报告期内,公司无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的情况。截至2018年6月30日,公司无对外担保情况。独立董事:叶 梅 谢 荣 黄丹涵二〇一八年八月十六日申万宏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项意见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申万宏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任的独立董事,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提供的报告期内公司衍生品投资情况的有关资料,现发表如下独立意见:公司所属子公司已获得相关业务资格,可以开展相关业务。截至报告期末,利率衍生工具持仓合约金额5,697,955.11万元,占公司报告期末净资产的84.44%;权益衍生工具持仓合约金额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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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丫雄:
看不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