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提问:
汇源通信(000586)
公告日期:2018-08-17一、本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F简称“《收购办法》”)、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一一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1 5号准则》”)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写本报告书。……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网友回复
通城老喵:
能力不行,还要拿人家的钱讲故事,乐铮作为人家的棋子会承担什么责任?大股东背后的人该清醒了。
股海淘金碰到宝:
上海骡子!垃圾瘪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