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正源)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罪

2018年8月21日  10:25:58 来源:168炒股学习网  阅读:1180人次

网友提问:

*ST正源(600321)

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罪,是指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违背对公司的忠实义务,利用职务便利,操纵上市公司从事下列行为之一,致使上市公司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下列行为包括:(一)无偿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提供资金、商品、服务或者其他资产的;(二)以明显不公平的条件,提供或者接受资金、商品、服务或者其他资产的;(三)向明显不具有清偿能力的单位或者个人提供资金、商品、服务或者其他资产的;(四)为明显不具有清偿能力的单位或者个人提供担保,或者无正当理由为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提供担保的;(五)无正当理由放弃债权、承担债务的;(六)采用其他方式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 。

网友回复

qvt:

康达尔又有2名高管被刑拘 皆涉嫌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罪
2018年08月15日
 继董事长被抓后,8月15日晚间,*ST康达(22.890, -0.14, -0.61%)(000048)公告称,失联的董事、财务总监李力夫和监事会主席张明华均因涉嫌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罪被刑事拘留。

败累富严斌:

继续忽悠,继续唱多!

qvt:

山顶风景可好??

qvt:

(六)采用其他方式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 。 这兜底条款太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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