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功科技)精功科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2018年8月30日  9:48:33 来源:168炒股学习网  阅读:1099人次

网友提问:

精功科技(002006)

公告日期:2018-08-29北京市星河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星河律师事务所关 于浙江精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致:浙江精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星河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浙江精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的委托,就贵公司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大会”)的有关事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下简称“《大会规则》”)及《浙江精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具本法律意见书。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委派律师列席了本次大会。本所律师见证了本次大会的召开全部过程,并对与本次大会召开有关的文件和事实进行了核查和验证。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贵公司本次大会公告文件,随其他应当公告的文件一起向公众披露,并依法对本所律师发表的法律意见承担法律责任。 本所律师根据《公司法》、《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按照律师行业公开的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的精神,现就本次大会出具法律意见如下:一、关于本次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2018年8月9日,贵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定于2018年8月28日召集本次大会。2018年8月11日,贵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

网友回复

大国小民666:

开会不研究研究怎样管理市值,研究的个毛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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