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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立股份(600619)
公告日期:2018-08-30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上海海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行为,依法合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批露暂缓与豁免业务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上海海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上海海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以下简称“《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等规定,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公司按照《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业务规则的规定,办理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业务的,适用本制度。第三条 公司应当披露的信息存在《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业务规则中规定的暂缓、豁免情形的,由公司自行审慎判断,可依照本制度经公司内部审批后暂缓、豁免披露,并接受上海证券交易所对有关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事项的事后监管。第二章暂缓、豁免披露的信息范围第四条 公司拟披露的信息存在不确定性,属于临时性商业秘密等情形,及时披露可能损害公司利益或者误导投资者的,可以暂缓披露。规则》披露或者履行相关义务可能导致违反国家有关保密的法律法规或损害公司及投资者利益的,可以豁免披露。第六条 本制度所称的“商业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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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壹无叁:
??????
农场主123:
这个好诡异,上次不是说和格力的关联交易没算,这次又这么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