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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化股份(000155)
公告日期:2018-09-01 独立意见 川化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董事会换届改选的独立意见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川化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川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查阅了相关资料后,我们本着认真、负责的精神,针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18年第6次临时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一)经审阅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个人履历等相关资料,我们认为上述候选人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未发现有《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况,以及被中国证监会认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二)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的选聘与提名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三)同意公司董事会提名王诚先生、张杰先生和甄佳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张玲玲女士和杨勇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独立意见独立董事:曾廷敏 张玲玲二一八年八月三十一日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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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友txVSAM:
再说也是蛀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