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提问:
*ST工新(600701)
强烈要求工大高新给广大受害者一个说法,强烈呼吁工大的投资者联合起来运用法律武器捍卫我们的权益!
网友回复
股友0nj867:
联合起来上告张大成,法办这头猪
股友0SC4jA:
发表于 2018-09-0212:19:28个人以为,完善投资者损害赔偿机制,除了进一步健全制度建设,强化市场监管之外,还应从如下方面着手。首先,建立有损害必有赔偿的投资者权益保护机制。现实案例中,投资者利益受损往往来自多个方面,也常常来自不同的市场主体。而维权的"单一性",并不利于投资者权益保护。因此,有必要建立有损害必有赔偿的投资者权益保护机制,无论是上市公司,还是市场其他参与主体,只要其行为损害了(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就应该赔偿(中小)投资者的损失。股友0SC4jA:
发表于 2018-09-0212:19:34个人以为,完善投资者损害赔偿机制,除了进一步健全制度建设,强化市场监管之外,还应从如下方面着手。首先,建立有损害必有赔偿的投资者权益保护机制。现实案例中,投资者利益受损往往来自多个方面,也常常来自不同的市场主体。而维权的"单一性",并不利于投资者权益保护。因此,有必要建立有损害必有赔偿的投资者权益保护机制,无论是上市公司,还是市场其他参与主体,只要其行为损害了(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就应该赔偿(中小)投资者的损失。股友0SC4jA:
发表于 2018-09-0213:44:30个人以为,完善投资者损害赔偿机制,除了进一步健全制度建设,强化市场监管之外,还应从如下方面着手。首先,建立有损害必有赔偿的投资者权益保护机制。现实案例中,投资者利益受损往往来自多个方面,也常常来自不同的市场主体。而维权的"单一性",并不利于投资者权益保护。因此,有必要建立有损害必有赔偿的投资者权益保护机制,无论是上市公司,还是市场其他参与主体,只要其行为损害了(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就应该赔偿(中小)投资者的损失。股友tcoID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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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319013750622836:
门杠:
只要持有至今,被立案的违规事件发生日之前买入的,却应当能索赔!因为公司这么多被立案的违法违规公告当时都未公布,设想只要正常公布第一个开始,懂得的持股者就跑了,又或在公布第二第三个担保等公告时就发觉风险或不看好抛了,而现在所以股民股东没有走人的,正是因为未公告!所以对投资者有直接影响!应可索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