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提问:
*ST天化(000912)
请问大家:金杜的1900万破产重整费用是怎么来的呢?当初选择金杜做破产重整管理人有无招投标流程!这些信息是不是需要公开呢?
网友回复
通达事理:
反正不许再说郎酒借壳了,就是纯粹的债转股,再多说,宇宙无敌大将军办你。
自然醒7m9b17:
作为一个国资控股的上市公司,选择破产重整管理人是不是需要走招投标流程呢?这些信息难道不需要公示吗?既然是司法流程,更应该公平公正公开啊!
自然醒7m9b17:
破产重整管理人是法院指定的,请问这个流程合法吗?有这个法律依据吗?
通达事理:
印刷机说了,不用走流程,他定了就行。
自然醒7m9b17:
法院知道破产重整管理人,有无法律依据呢?
自然醒7m9b17:
法院指定破产重整管理人,有无法律依据呢?这个可要严谨啊!都进入司法流程了!
通达事理:
法院算个屁,印刷机说了算,债转股,不商量了。
自然醒7m9b17:
这个帖子我想表达的意思:金杜在这方面的业务水平需要提高!你的管理人身份现在是不是有流程上的瑕疵!当初为啥不出一个公示期公告,哪怕是一周的时间!这样在流程上就完整了!现在如有人质疑金杜管理人身份的合理性,请问金杜和泸州中院怎么办?
通达事理:
这个问题应该问印刷机。他什么都知道。
股海一老头:
国务院第二十三督察组在四川,应该还没走,直接打电话举报吧,电话应该也公布了,要搞就往大搞
陌上侠:
金杜就是个垃圾,经过它手的没几个是好的!刷开中小股东,把天化股本搞那么大,有没有严重侵犯中小股东权益的行为嫌疑?相关的人会遭报应的!
陌上侠:
支持!
股友Tx5Ttq:
参见破产法重整程序第八章第十三条
股友Tx5Ttq:
法院在受理同时,指定重整管理人
股友Tx5Ttq:
对你的第一问,最高发也有明确规定,请自行查询,第三问,司法程序对公众无告知义务
股海一老头:
这三句话说得像模像样,隐隐约约有点影子了
股友Tx5Ttq:
对破产重整案,破产法与普通民法及刑法不同!破产重整法强调一锤定音,禁止民法及刑法中当事人的三权利!申诉权,追诉权,抗辩权。不能沿用民邢法的思维到破产法里面
股友Tx5Ttq:
另外,泸天化股份公司更无权代法院公告司法程序,那叫严重干扰司法罪!只能告知司法裁定结果。
通达事理:
高手
JMfollower:
你解释这个经济法规,明显不怀好意,管理人派来搞事的?
股海一老头:
嘿嘿,你也看出来了,一着急就不注意掩饰了
自然醒7m9b17:
很好!只要能拿出依据就好!希望不要被别人质疑!都是司法流程了,希望经得起历史的检验!
自然醒7m9b17:
请问破产重整1900万费用是怎么来的呢?这个总和我们股东有关吧!这个费用也是我们承担的啊!总的有个说法吧,总的有个收费依据吧?你说是不是?
通达事理:
一看,这明显是你和管理人在聊天的架势呀。你们多沟通,早点把郎酒摆平,都掏了这么多了,不在乎这点,早点上市把洋河干掉。
众生丸1:
用1900万做一个重整,也特码太好赚了,说的不好听赚的黑心钱。
红叶仙翁:
天天叫,现在去举报呀?
通达事理:
希望你们管理人一定要搞准,搞稳,给广大股东一个好的结果。
股友Tx5Ttq:
费用具体计算方法公式在这儿不分析,我也不懂,但律所应得报酬有法可依,其合理性你有权质疑,合法性就不用了,公司已资不抵债给不起,只能第三方支付,或者说你曾经口中的冤大头给的,要收费依据?貌似过分了哈
股友Tx5Ttq:
千万别误会!千万莫搞错!我就一买了些912的民工,见识短,见笑
自然醒7m9b17:
请问:半年报信息透露:破产重整给管理人的预付款100万可是从公司支付的!管理人剩下的费用也是从4.7亿股转让的现金所支付给你们。转增的股票4.7亿可是利用我们全体股东公积金进行转增的!请问你们不进行信息公开,合理吗?合法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