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
1.年满十八周岁有行为能力的中国公民。
2.具有合法的融资融券交易主体资格,不存在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等禁止或限制从事融资融券交易的情形。
3.普通证券账户在本公司开户满18个月,证券账户资产总值在50万元以上,且开户手续规范齐备。
4.普通账户必须是规范账户,普通资金账户和普通证券账户都为实名账户,交易结算资金已纳入三方存管。
5.普通账户最近6个月内交易5笔以上。
6.具备一定证券投资经验和相当的风险承担能力,无重大违约记录。
机构:
1.具有合法的融资融券交易主体资格,不存在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等禁止或限制从事融资融券交易的情形。
2.普通证券账户在本公司开户满18个月,证券账户资产总值在50万元以上,且开户手续规范齐备。
3.注册资本在500万元以上。
4.普通账户必须是规范账户,普通资金账户和普通证券账户都为实名账户,交易结算资金已纳入三方存管。
5.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合法、有效(如与营业执照上的法定代表人不一致,需附书面情况说明及工商登记机关的书面确认)。
6.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合法、有效。
7.法定代表人专项授权委托书合法、有效(须加盖申请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签章)。
8.授权代理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合法、有效。
9.普通账户最近6个月内交易5笔以上。
10.具备一定证券投资经验和相当的风险承担能力,无重大违约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