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捷成股份(300182)
公告日期:2018-09-12 北京捷成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及《北京捷成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要求,作为北京捷成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和投资者负责的态度,秉持实事求是的原则,现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十三次会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一、关于选举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1、公司关于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2、通过审阅被提名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个人履历、工作经历等,未发现其有违反《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之情形,亦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具备了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3、我们同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同意将《关于选举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予以审议。二、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独立意见经审阅公司拟聘任的总经理陈同刚先生的个人履历、工作经历、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等,我们认为:陈同刚先生的个人履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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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yx098cba:
若新班子仍无所事事,我们必将立即起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