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吴中)从近两年发生重大资产重组来看,重组方通常先取得上市公司控制权,用看起来“溢价”的

2018年9月17日  10:00:58 来源:168炒股学习网  阅读:1060人次

网友提问:

江苏吴中(600200)

从近两年发生重大资产重组来看,重组方通常先取得上市公司控制权,用看起来“溢价”的价格买进一些“壳”,将壳资源收入囊中,待到60个月后再进行重大资产注入或完成整体上市,进而规避《重组新规》的限制。另外,部分实力股东也暂时不谋求控股,选择做“二股东”,采取“曲线救国”的道路,待时机成熟之后再进行深层次的资本运作。按照资本运作的模式,新股东在获得公司控制权之后,会加速资本运作,比如注入新股东旗下资产等。

网友回复

玩的是情坏777:

太遥远的东西。 眼前的东西才是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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