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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思科技(300433)
公告日期:2018-09-18关于蓝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作为蓝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蓝思科技”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非公开发行股票及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或“保荐人”)对蓝思科技部分股东持有的限售股份将上市流通情况进行了认真、审慎的核查。具体情况如下:一、保荐人进行的核查工作国信证券保荐代表人通过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人员交谈,查阅了解除限售股的提示性公告、限售股份承诺及执行等情况,对本次限售股份上市的完整性、合理性及有效性进行了核查。二、公司股票发行和股本变动情况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股本为60,600万股,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328号”文核准,公司公开发行新股不超过6,736万股,上市后公司总股本为67,336万股。2016年4月,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822号文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53,840,924股,公司总股本由67,336万元增加至727,200,924股。 2016年6月,公司实施完毕201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总股本727,200,92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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