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提问:
德豪润达(002005)
近期,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公布的一则刑事裁定书,让曾一度淡出照明行业视线的吴长江再掀波澜,引起强烈关注。8月31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公布吴长江案件的二审裁定结果。刑事裁定书内容显示:上诉人(原审被告人)吴长江,雷士照明(中国)有限公司原法定代表人、董事长,因本案于2014年12月4日被羁押,同年12月6日被刑事拘留,2015年1月13日被逮捕,现押于惠州市看守所。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6年12月13日作出刑事判决:吴长江犯挪用资金罪,判处有期徒刑9年;犯职务侵占罪,判处有期徒刑6年,并处没收财产50万元;总和刑期有期徒刑15年,并处没收财产50万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4年,并处没收财产50万元。原审被告人吴长江不服,提出上诉,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依法组成合议组,于今年1月30日在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本案。本案现已审理终结。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认为,原审判决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裁定撤销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判决,并发回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重新审判。点击查看大图↑对此,律师分析,该案二审裁定结果并非最终结果,实则重审之后的最终结果尚未有定论。正因如此,这一案件显得更加扑朔迷离。而在照明行业,吴长江案的最新进展也早已疯狂传播开来,并引起热议。针对该事件,广大照明人亦有自己的看法。罗权兴:有转机了,支持!许创创:枭雄就是枭雄!马建兴:吴长江俨然成了打不死的小强,剧情狗血,相信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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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曰报:
枭雄就是枭雄
人民曰报:
有义气,证明这个人比较重情义。值得信赖,要不也不会因为股权出几次问题了。
顽石101:
烂冬瓜的脓包要破了。也好,不破不立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