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林美)格林美武汉收购武汉三永股权违反反垄断法 遭罚30万

2018年9月20日  15:40:03 来源:168炒股学习网  阅读:1005人次

网友提问:

格林美(002340)

昨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网站发布行政处罚决定书称,对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格林美,002340.SZ)子公司格林美武汉城市矿产循环产业园开发有限公司(简称格林美武汉)收购武汉三永格林美汽车零部件再制造有限公司(简称武汉三永)30%股权涉嫌未依法申报违法实施经营者集中案进行立案调查。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根据《反垄断法》第四十八条、第四十九条和、《未依法申报经营者集中调查处理暂行办法》第十三条规定, 对格林美武汉处以30万元人民币罚款的行政处罚。   《反垄断法》第四十八条规定:经营者违反本法规定实施集中的,由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责令停止实施集中、限期处分股份或者资产、限期转让营业以及采取其他必要措施恢复到集中前的状态,可以处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反垄断法》第四十九条规定::对《反垄断法》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第四十八条规定的罚款,反垄断执法机构确定具体罚款数额时,应当考虑违法行为的性质、程度和持续的时间等因素。   《未依法申报经营者集中调查处理暂行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经调查认定被调查的经营者未依法申报而实施集中的,商务部可以对被调查的经营者处50万元以下的罚款,并可责令被调查的经营者采取以下措施恢复到集中前的状态:   (一)停止实施集中;   (二)限期处分股份或者资产;   (三)限期转让营业;   (四)其他必要措施。   商务部依据前款进行处理时,应当考虑

网友回复

股友efsjNq:

发这个旧闻什么意思?有种砸跌停啊,我跌停板就满仓融资

n582513199630048:

乱弹琴

forcew4fiss:

按这么说中国石油中石化收购那么多民营加油站也不合法了,超级集中经营未申报,谁敢管?

硬汉3G:

这妈尼是什么套路呀??

股友UCToVk:

呵呵 想罚就罚你能咋地?有本事不缴吗?这就是法制社会!

为赌一口气:

还有这种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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