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提问:
*ST德奥(002260)
董事、监事和高管近三十六个月受到证监会处罚的、近十二个月受到交易所公开谴责的不能进行增发、配股、发行可转债及定向增发。但是发行债券、资产重组及涉及到实际控制人变更都是可行的。但是不能收购别的上市公司。如果受公开谴责的高管离职了,那就不影响增发和资产重组了。大胆猜测*ST德奥现任受谴责高管会离职保增发。案例:1、600275 ST 武昌鱼2012.2.16号收到对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管的处罚。但是这些人实际都已经离职了,并不影响到上市公司进行资产重组和定向增发。
网友回复
sitico:
如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这些高管本身随之变更就很正常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