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原特钢)中原特钢:董事会关于本次重组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规定

2018年5月13日  12:53:01 来源:168炒股学习网  阅读:2454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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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原特钢(002423)

公告日期:2018-04-25 中原特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本次重组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规定的说明中原特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以其截至2017年9月30日的全部资产及负债与中粮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中粮资本投资有限公司 64.5063%股权中的等值部分进行资产置换,并通过非公开发行股票方式购买中粮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中粮资本投资有限公司 64.5063%股权中置换后的差额部分,以及北京首都农业集团有限公司、广东温氏投资有限公司、弘毅弘量(深圳)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梅山保税港区雾繁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国际集团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中国国有企业结构调整基金股份有限公司、中国航发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分别持有的中粮资本投资有限公司 4.6296%、5.1440%、9.2593%、4.1152%、4.1152%、4.1152%、4.1152%股权(以下简称“本次重组”)。根据《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的要求,公司董事会对本次重组是否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的规定进行了审慎分析,董事会认为:1、本次重组的置入资产和购买资产为中粮资本投资有限公司100%股权,不涉及立项、环保、行业准入、用地、规划、建设施工等有关报批事项。关于本次重组涉及的有关报批事项已在《中原特钢股份有限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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