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的集团)美的集团: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2018年9月28日  15:36:33 来源:168炒股学习网  阅读:873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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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的集团(000333)

公告日期:2018-09-27HTTP:WWW.JIAYUAN-LAW.COM北京BEIJING·上海SHANGHAI·深圳SHENZHEN·香港HONGKONG·西安XIAN致: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关于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嘉源(2018)-04-192 受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指派本所律师出席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并进行了必要的验证工作,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及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对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等事项出具法律意见如下: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1、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2018年8月31日,公司董事会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关于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等相关公告,对本次股东大会的时间、地点、会议方式、审议事项等进行了公告。2、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3、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地点为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美的大道6号美的总部大楼。4、本次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9月26日上午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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