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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泰科技(000969)
公告日期:2018-09-28 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在认真审阅了公司董事会提供的相关议案和资料的基础上,现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就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1、关于公司放弃控股子公司安泰(霸州)特种粉业有限公司40%股权的优先认购权事项的意见;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放弃安泰(霸州)特种粉业有限公司股权转让优先受让权的议案》。我们认为:公司放弃本次控股子公司安泰(霸州)40%股权的优先认购权,不会改变公司持有标的公司的股权比例,对公司在标的公司的权益没有影响,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安泰(霸州)依旧为本公司合并范围内公司。公司本次放弃优先受让权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股权转让及放弃权利事宜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表决程序合法有效。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公司放弃控股子公司安泰(霸州)40%股权的优先认购权。2、关于调整中期票据及超短期融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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