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提问:
股市实战(gssz)
欢迎朋友们轻轻一点击,订阅右边的“专业看年报”财富号拥有注册会计师资格、注册税务师资格、律师资格以及上海交大工学硕士学位的周爱文资深律师的团队,愿意为大家提供及时有益的信息和尽力的帮助。本案代理律师:上海市李国机律师事务所周爱文律师、郑小均律师?核心提示:本案确实一波三折,自2015年底,在无行政处罚前置条件下,股民龙某依法向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证券虚假陈述赔偿诉讼。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受理案件后,又以案件需要行政处罚条件为由,认为案件不应该受理,故作出驳回原告股民的起诉的裁定。原告不服,依法向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经审理后,依法撤销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裁定,并指令合肥市中级法院审理案件。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经过开庭审理后认为,案件涉及中国证监会对案件事实的定性,在行政复议中止的情况下,应当中止诉讼,故裁定本案中止诉讼。近期已恢复审理,即将判决。是否会对辉隆股份产生巨大影响?敬请关注!?简要案情:?一、原告股民因投资亏损,委托律师后发现辉隆股份存在五大方面的虚假记载嫌疑事实:原告股民龙某原为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辉隆股份,股票代码002556)的小股东。因大华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为辉隆股份的相关年度会计报告出具了无保留的审计意见,因此,原告信赖会计报告以及审计报告的真实性和准确性,2013年11月20日,原告购买辉隆股份股票,之
网友回复
大老雕呵呵:
没见辉隆公告呢?
大老雕呵呵:
如果属实,中小股东要做诉讼准备咯。
Wqdxy168:
按当时应该是12元多买,却亏损卖了,没能在后来30多元卖,所以要告辉隆。但是,如果现在买回,则又是便宜了近50%,也很划算,这诉讼恐怕没什么胜算。
MF6417006:
追高后买入 却没有耐心等待洗盘 典型的追涨杀跌 怪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