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力泰)“卖壳”叠加业绩承诺 合力泰控股股东拟变更为福建电子信息集团

2018年10月9日  11:20:53 来源:168炒股学习网  阅读:857人次

网友提问:

合力泰(002217)

合力泰(002217) 10月8日晚间公告,公司原实控人文开福和福建省电子信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股份转让协议》。本次股权转让及表决权委托完成后,电子信息集团未来拥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占比为 29.79%,公司的控股股东将由文开福变更为电子信息集团,实控人将由文开福变更为福建省国资委。公司股票将于10月9日复牌。   根据协议,文开福及其确定的公司股东将其持有的公司4.69亿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5%转让给电子信息集团;同时,文开福同意自股份过户日起五年内,将其所持有的标的公司全部剩余股份独家、无偿且不可撤销地委托电子信息集团行使。每股转让价格不低于 6.86元。公司9月7日停牌前股价为5.61元/股。   值得注意的是,文开福承诺,在受让方不干预标的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合力泰2018、2019和 2020 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别不低于13.56亿元、14.92亿元和16.11亿元。如不达业绩承诺,受让方有权要求转让方文开福以股份或现金方式对受让方进行补偿。   查询公司近年年报,合力泰2017年归母净利润11.79亿元,2016年归母净利润8.73亿元。(文章来源:中证网)(来源:中证网 2018-10-08 21:15)

网友回复

不炒股不难:

双方在协议中明确: 如果每年超过所承诺的利润,超出部分的30%用于奖励公司管理团队,这才是超级利好!

开户费0:

我看不懂这个问题,我认为这条不能成立。业绩完不成,补贴它福建电子集团一个股东。业绩超出了,凭什么要全体股东的利益去补贴!

不炒股不难:

我个人认为激励员工使公司发展和业绩持续健康增长是合适的,这与大小股东的目标是一致的。

开户费0:

个人也不反对激励机制,但应该建立在公平的原则下!

不炒股不难:

这个是上市公司在法律法规原则下允许的激励,就比如公司给优秀销售人员发奖金是一个道理。提高业绩从而良性提升股价有利的措施对于所有人都是有益处。

股友2H1sEN:

自己的孩子怎么样只有自己最清楚,文老板敢于这样承诺肯定是十拿九稳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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