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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焦化(600740)
公告日期:2018-10-10 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二〇一八年十月九日)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就本次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发表如下意见:1、本次对相关人员提名、任免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2、经了解李峰、成向贵、张国富、王晓军、柴高贵、乔军、王洪云等七人的教育背景、任职经历、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等情况,我们认为,上述人员能够胜任所聘岗位职责的要求,未发现其有《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的情形和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中关于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规定。3、我们同意公司聘任:李峰任公司总经理;成向贵、张国富任公司副总经理;王晓军任公司财务总监;柴高贵任公司总工程师;乔军任公司总法律顾问;王洪云任公司董事会秘书。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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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友BErjfu:
我不同意,行驶一票否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