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迈科)603727:博迈科2018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2018年10月13日  11:59:53 来源:168炒股学习网  阅读:854人次

网友提问:

博迈科(603727)

公告日期:2018-10-13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甲6号SK大厦31、33、36、37层邮政编码:10002231,33,36,37/F,SKTower,6AJianguomenwaiAvenue,ChaoyangDistrict,Beijing100022,P.R.China电话/Tel:(8610)59572288传真/Fax:(8610)65681022/1838网址:www.zhonglun.com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致: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作为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常年法律顾问,受公司委托,指派律师出席公司2018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本所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的规定,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审查了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文件和材料。本所律师得到公司如下保证,即其已提供了本所律师认为作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所必需的材料,所提供的原始材料、副本、复印件等材料、口头证言均符合

网友回复

尘封记忆19:

骗子开大会

哦叼:

已经上市两年可以申请破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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