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名医药)撤诉成功,北京科兴方面不予认可(反复无常)

2018年11月2日  19:07:28 来源:168炒股学习网  阅读:808人次

网友提问:

未名医药(002581)撤诉成功,北京科兴方面不予认可(反复无常)

未名医药10月31日晚发布公告后,北京科兴相关人员告诉新京报记者,此次涉及的诉讼,是在股东知情权诉讼期间由北京科兴提起的诉讼,要求北大未名集团、未名医药、未名生物、潘爱华、杨晓敏、赵芙蓉、罗德顺、张敏学、丁学国等九被告归还4月17日-5月19日期间以暴力冲击方式从北京科兴盗取的会计凭证共计2453份。该案于8月30日在海淀法院立案。由于潘爱华是工商登记的北京科兴法定代表人,他于10月29日代表北京科兴向海淀法院提起了撤诉申请。法院认为不违反相关法规的规定,便裁定准许撤诉。对此,北京科兴表示,海淀法院认为潘爱华有权代表北京科兴应诉的裁定缺乏事实依据和法律根据。首先潘爱华已经被北京科兴董事会依据北京科兴章程予以罢免,虽未完成工商登记变更,但其已不具备北京科兴董事长及法定代表人的身份,北京科兴新任负责人的代理人已经提交相应的董事会决议。根据公司法相关司法解释,在公司内部诉讼中,代表公司参加诉讼的

网友回复

金大公子:

潘爱华永久的董事长,能罢免?尹卫东真的是牛人。看这小人在演戏,如同在看大片一样。

mxpcxg:

未名医药在北京科兴的章程中保留了重要的权利。这些权利包括指定北京科兴的法定代表人及北京科兴五名董事中三名和董事长的权利等,这些权利应属于未名医药。未名医药可以行使其权利,阻止任何需要董事会全体通过的事项。对于下述事项,北京科兴的章程要求全体股东同意且/或董事会全票通过:公司业务的重大改变、公司经营范围的扩展或调整、股东转让注册资本、在公司的资产上设置抵押或质押、改变公司组织形式、总经理的任命或任免等。

未名药丸:

先仔细去读读章程先。别信口开河。

金大公子:

去问一下尹卫东,那个备忘录是谁帮他签字的。

沙漠乞丐581:

永久董事长,是在公司章程中约定的,还是另外约定的?

金大公子:

备忘录。

德国小夜曲9804:

尹不断败诉已成老赖!

金大公子:

鉴于潘爱华及北京北大未名生物工程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大未名”)在北京科兴生物制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科兴”)发起、成立和业务发展过程中所发挥的重要作用,北京科兴董事长潘爱华先生、副董事长王宪平先生、董事总经理尹卫东先生经友好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一、同意北京科兴以买壳的方式在美国纳斯达克的OTCBB版块上市,具体实施步骤如下:
第一步:上市公司受让华鼎药业有限公司所持北京科兴25%的股份,受让唐山怡安生物工程有限公司所持北京科兴18.75的股份,受让北京科兴科鼎投资有限公司所持北京科兴7.25%的股份,共计受让北京科兴51%的股份;
第二步:上市公司在适当的时候继续受让北京科兴其余股东的股份,直到拥有北京科兴股份90%以上;
二、一致同意上市公司继续维护北大未名的绝对控股地位,保证北大未名在北京科兴未来的业务发挥中起主导作用;
三、上市公司受让北京科兴的股份后,北京科兴的董事会由五人组成,其中:由北大未名委派二人,由上市公司委派二人,由上市公司委派经北大未名指定的一人。
签字:潘爱华、尹卫东、王宪平。
日期:2003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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