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提问:
*ST正源(600321)曾董秘,正源还欠一份公告!
1、人家规定你要回复报告,这个事结果怎样,公司需公告是吧!2、被环保处罚导致披星戴帽,新大股东方面甩锅说股权转让时原大股东没有说明,也没移交资料,所以不知情,这个可以理解。但问题是,从2008年4月起至今,你一直任公司副总经理兼董秘,公司被处罚这件事,你也能够说不知情吗?
网友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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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初新、旧大股东的股权转让合同(协议)中,有没有约定————原大股东要对上市公司财务报告真实性负责??如果有,富是不是可以告老王、并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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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环保局于2015年8月17日以《环境处罚决定书》(成环字[2015]33号)对公司做出行政处罚并罚款6万元,当时这份《环境处罚决定书》有没有正式函达公司?6万元的罚款,公司有没有上交?并且是否已经体现在2015年度报告里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