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比特)注意:本次回购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2018年11月11日  9:37:44 来源:168炒股学习网  阅读:758人次

网友提问:

欧比特(300053)注意:本次回购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注意:本次回购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如果触及以下条件1、如果在此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最高限额,则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即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2、如公司股东大会决定终止本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股东大会决议终止本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哈哈!有人不懂装懂,严重曲解了公告意思。把“关于回购股份的债权人通知公告”时间以及45天的期限,当着本次回购期限。好笑吧!哈哈哈哈!每个上市公司在发布股票回购的公告时,都必须在公告中告知债权人,这是硬性规定。希望大家认真看公告,正确理解公告内容,把握机会,稳健投资。

网友回复

中国强:

12个月内!一看大家都会感觉时间太长,哈哈!是不是黄花菜都凉了。其实这也是多数公司在执行股票回购过程的一种惯例,实际操作是很灵活的。虽然欧比特本次回购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也规定12个月内,但是,公司正在进行资产重组,毕竟重组关系到公司未来的发展,绝不可懈怠。大家知道,鉴于公司已公告正在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若最终启动股份回购,公司将确保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股份发行工作不早于股份回购结束或终止之前开始。这里就看公司在回购和重组的之间如何协调运作了。

中国强:

昨天晚上,证监会、财政部、国资委联合发布《关于支持上市公司回购股份的意见》,在公司发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预案》之后。问题就来了,上市公司回购股份新规“意见”三是简化实施回购的程序中规定,“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实施股份回购的,可以一并授权实施再融资。”。那么,也就是说公司已公告正在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应该属于“再融资”范畴,是否本次实施股份回购与正在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不存在谁先谁后的问题,可以一并授权实施。本人是这样理解的,不知对错,希望吧里高人给指点。

中国强:

我们再看看公司最近都在做什么?
2018年10月12日公司发布总经理及部分核心骨干计划增持公司股票的公告
2018年10月24日关于回购公司股份预案的公告,2018年11月8日该预案股东大会通过,现可以实施。
2018年11月06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股票停牌,待正式文件公布,股票复牌。
短短的一个月时间内公司连续发布重要公告,目的:基于对公司价值的合理判断及对公司卫星大数据及人工智能战略未来良好发展前景的信心,同时为了提振投资者信心,以实际行动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维护资本市场稳定。公司团队尽职尽责,尽心尽力。值得点赞!作为散户投资者,此时此刻该怎么做,大家应该都心知肚明。目前欧比特低估值的股价是难得的买入机会,且持且珍惜!

gnjxgpff:

我来看热闹,说的也是,吧里某人连基本的公告都看不懂还来炒什么股票。这种人炒股被套不输才怪,还整天叽叽歪歪,在吧里丢人现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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