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中绒)新破产法第70条第1款规定:“债务人或者债权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直接向人民法院申

2018年11月20日  15:45:51 来源:168炒股学习网  阅读:714人次

网友提问:

*ST中绒(000982)新破产法第70条第1款规定:“债务人或者债权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直接向人民法院申

新破产法第70条第1款规定:“债务人或者债权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对债务人进行重整。”一般情况下,重整申请为债务人或者其债权人,该申请无前置程序可直接向法院提出。新破产法第70条第2款规定:“债权人申请对债务人进行破产清算的,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宣告债务人破产前,债务人或者出资额占债务人注册资本十分之一以上的出资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重整。”该规定则将重整申请人的范围扩展至债务人的出资人(股东)。

网友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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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无前置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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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注册资金10分之一的出资人

股友stNY8k:

这个中绒不符合吧!300万没10分之1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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仔细看下 范围扩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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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耳,手写来分析一下吧!

相聚东方1:

炒股别当韭菜

相聚东方1:

300者关联恒天金石

相聚东方1:

金石

股友cdfm:

债权人和出资人是两个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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