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贵银业)金贵银业现任公司法人、董事长曹永贵违规为自己的房产公司担保1.6亿事件,个人认为

2018年12月23日  11:52:00 来源:168炒股学习网  阅读:759人次

网友提问:

金贵银业(002716)金贵银业现任公司法人、董事长曹永贵违规为自己的房产公司担保1.6亿事件,个人认为

金贵银业现任公司法人、董事长曹永贵违规为自己的房产公司担保1.6亿事件,个人认为散户投资者可以这样应对:1.建议上市公司立即召开全体股东大会,通过投票方式决定是否罢免曹永贵。以尽快消除不利影响,推进公司各项正常业务。2.曹永贵利用上市公司法人、董事长之职务便利违规为自己的房产公司担保。如果败诉,公司代偿后立即另案向曹永贵追偿。金额待定。3.凡在12.21号下午3点关盘时持仓账户因此事件造成股价波动引起经济损失的都保留依法向上市公司索赔的权利。间作问卷调查。麻烦同意的散户朋友回复1。

网友回复

机电资讯:

麻烦同意上述三条的散户朋友跟帖回复1
1

liu20110818:

我早卖了,还没买回来,看这情况,暂时放弃买回来的想法了

bbb912:

反正老曹有的是股票.如果有亏损.老曹绝对要赔.帮自己的公司担保.明显的一切全部老曹一个人的事.没有钱.还有1.54个亿股票.2元的话.也可以3个亿.1.6亿元的债.已经还了1000万.还有1.5亿.又不是资不抵债.弄来弄去全部骗.

dshendry:

1

LJ成败论英雄:

劳资上几天满仓杀入,昨晚发这种公告,请问大师老夫该何去何从?

机电资讯:

1、2017年6月13日,公司实际控制人曹永贵控股的郴州市金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江地产”)向上海汐麟融资1.6亿元,由于金江地产全部股权已经为上市公司金贵银业向民生银行8亿元授信提供了担保,金江地产已无资产进行质押,上海汐麟要求金贵银业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才能放款。
金贵银业内控制度健全,严格控制关联担保,上市以来没有为关联方进行过任何担保。公司实际控制人曹永贵由于自身高比例质押,已经丧失融资能力,考虑到金江地产全部资产已经为金贵银业提供了担保,基于对等的原则,实际控制人曹永贵在没有召开董事会、股东大会等法定流程的情况下违规私自加盖了金贵银业公章。
金贵银业严格遵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并且制定了《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关联交易管理制度》,明确规定对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的担保事项,必须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并提交股东大会审批后才能实施,在召开审议关联担保等关联交易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时,关联董事和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独立董事需要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并公告。
公司认为实际控制人私自利用上市公司的名义为关联方融资违规提供担保,上海汐麟明知上述担保未履行金贵银业董事会、股东大会等法定程序,未公告,独立董事没有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不符合公司法和金贵银业公司章程规定,在未经金贵银业追认的情况下,仍
然借款给金江地产,公司认定担保无效,公司不应当承担担保责任,但最终需由法院判决结果为准。
从《合同法》层面理解,该担保合同应该有效。上市公司有代偿义务。代偿后公司可以另案向曹永贵追偿。对于12.21号下午3点关盘时持仓投资者,由于此事件导致股价波动而引起的经济损失,都可以依法向上市公司索赔。索赔原因清楚明白。索赔价格可以定为当天股票交易的平均价,也可以开盘价和收盘价的平均价。

1、2017年6月13日,公司实际控制人曹永贵控股的郴州市金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江地产”)向上海汐麟融资1.6亿元,由于金江地产全部股权已经为上市公司金贵银业向民生银行8亿元授信提供了担保,金江地产已无资产进行质押,上海汐麟要求金贵银业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才能放款。
金贵银业内控制度健全,严格控制关联担保,上市以来没有为关联方进行过任何担保。公司实际控制人曹永贵由于自身高比例质押,已经丧失融资能力,考虑到金江地产全部资产已经为金贵银业提供了担保,基于对等的原则,实际控制人曹永贵在没有召开董事会、股东大会等法定流程的情况下违规私自加盖了金贵银业公章。
金贵银业严格遵守《公司法》、《深圳...

股友uGMRHH:

1

雨天要打伞:

1

股友LKt0S3:

1

机电资讯:

对于12.21号下午3点关盘时持有金贵银业的投资者,由于此事件导致股价波动而引起的经济损失,都可以依法向上市公司索赔。
索赔原因清楚明白。
索赔价格可以为当天股票交易额的平均价或开盘价和收盘价的平均价或当天最高价和最低价的平均价三者中的最高价。

股友J1VBKX:

1

热血绽放:

1

源远流长长:

1

斐皇:

1

鉛鐳:

1

shangdichifu:

1

fjlyljh:

1

功夫小子8xmc7d:

1

风吹草洞现牛羊:

《意见》要求,全省法院要切实转变司法理念,落实平等保护、罪刑法定、诚实守信等原则,依法平等全面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坚决防止将经济纠纷当作犯罪处理,坚决防止将民事责任变为刑事责任,尽量减少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影响。同时要加强为民营经济提供司法保护的组织保障,建立对民营企业的政策和法律服务支持机制,坚持对作风不佳、破坏发展环境、影响民营企业发展的问题“零容忍”,确保服务民营经济发展措施落到实处。(李淑静)
(责编:罗帅、邢佳)
人民日报客户端下载手机人民网

相关文章:
新手入门推荐
168炒股学习网
一家专注为中小股民提供炒股入门知识的网站!
我们相信客户至上,并真诚为您服务!祝您投资愉快!
商务合作微信QQ:765565686,联系人:陈经理
版权所有:168chaogu.com,粤ICP备1409869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