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提问:
东方集团(600811)东方集团集团的大宗交易是质押回购,原来在谁手里现在也还在谁手里,说什么券商接货后
东方集团集团的大宗交易是质押回购,原来在谁手里现在也还在谁手里,说什么券商接货后要拉高出货的,就是无知
网友回复
嘉兴1:
见怪不怪,大傻们忽悠造谣也不是一次两次了
嘉兴1:
你说的也不对,质押赎回,是不变更所有权的,只是处置权一定时段的锁定。而大宗交易是所有权的转移。
嘉兴1:
还有一个理解错误,大宗交易出让方是机构,有如此数量的必然是信托之一。受让方是证券公司。这个披露只是披露受让方不是机构户,也绝不是证券公司。只是代表这个证券公司的席位买。后边的购买主体是个人户。
嘉兴1:
你们的基础知识欠缺 所以瞎猜,当然有大傻恶意的造谣忽悠,挖大屎,叮咚就是代表,越猥琐越悲催
嘉兴1:
假设这个大宗交易是你买,而你是在中信证券开户。这个披露就是卖出方机构,买入方是中信证券公司你所在的营业部
股友ZX8rnV:
少见多怪,通过大宗交易实现质押回购都不知道
嘉兴1:
你这理解绝对是错误的,质押并未发生所有权的转移。而交易的市值是所有权的转移。这些客观的东西 是 极其严肃的,不能曲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