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提问:
交易性金融资产入账价值的确定
李经理:
您好,交易性金融资产入账价值的确定方法主要如下:
(一)企业取得交易性金融资产时,按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借记本科目( 成本), 按发生的交易费用,借记“投资收益”科目,按实际支付的金额,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按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利息或者已经宣告发放,但是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借记“应收股利(利息)”科目,按实际支付的金额,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二)在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期间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在资产负债表日按债券票面利率计算利息时,借记“应收股利(利息)”科目,贷记“投资收益”科目。
(三)资产负债表日,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高于其账面余额的差额,借记本科目(公允价值变动),贷记“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科目;公允价值低于其账面余额的差额,做相反的会计分录。
(四)出售交易性金融资产时,应按实际收到的金额与交易性金融资产(成本)、(公允价值变动)之间的差额,贷记或借记“投资收益”科目。同时,将该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转入投资收益,借记或贷记“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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