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软件)中国软件:控股股东拟发行不超过30亿元可交债
2019年11月6日 9:54:09 来源:168炒股学习网 阅读:51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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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软件:控股股东拟发行不超过30亿元可交债
中国软件(
600536)11月5日晚间公告,控股股东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下称“中国电子”)拟以持有的部分中国软件A股股票为标的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下称“可交债”)。本次可交债拟发行期限为3年,拟募集规模不超过30亿元(含30亿元),可换股份数量不超过中国软件总股本7%。 本次可交换债券发行前,中国电子持有中国软件2.08亿股股份,占中国软件总股本的42.13%。在满足换股条件下,自本次可交换债券发行结束之日起满12个月后的第1个交易日起,至本次可交换债券到期日止,投资者有权将其所持有的本次可交换债券交换为中国软件A股股票。 据专业从事可交债业务的易知(北京)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统计,可交换债从2013年开始发行,之后一直呈加速趋势,目前累计发行规模已超过3200亿元,其中2019年前三季度发行规模达到648.18亿元。该公司董事长鲁万峰11月5日告诉中国证券报记者,股市底部投资可交换债具有很多优势,2018年以后,可交换债市场逐步转变为买方市场,可交换债项目增多,条款逐渐优越,加之股市已明显转暖,换股等待期明显缩短,非常有利于投资者,可交换债的投资吸引力大增。他预计,国内可交债年内总规模有望突破4000亿元。(文章来源:中证网)
迅
你有钱会债不?发债要还,股价不拉高,怎么会有利润。主要还是信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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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
可交换债券相比于可转换公司债券,有其相同之处,其要素与可转换债券类似,也包括票面利率、期限、换股价格和换股比率、换股期等;对投资者来说,与持有标的上市公司的可转换债券相同,投资价值与上市公司业绩相关,且在约定期限内可以以约定的价格交换为标的股票。 不同之处一是发债主体和偿债主体不同,前者是上市公司的股东,后者是上市公司本身;二是所换股份的来源不同,前者是发行人持有的其他公司的股份,后者是发行人本身未来发行的新股。再者可转换债券转股会使发行人的总股本扩大,摊薄每股收益;可交换公司债券换股不会导致标的公司的总股本发生变化,也无摊薄收益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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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
很6你,明天不会卡搞,也不会爆跌,会平稳,周五拉升……年内100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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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
宁愿借钱也不减持!看来今司有大大的搞头!国家队良心就是善良!赞赞赞赞赞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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