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交所向大连港股份有限公司、营口港务股份有限公司发出问询函,要求双方就大连港换股吸收合并营口港并募集配套资金预案(以下简称预案)作进一步说明和解释。
预案披露,本次换股吸收合并中,以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的股票交易均价为大连港发行股份的价格,以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的股票交易均价再给予 20%溢价为营口港的换股价格。
同时,对营口港异议股东现金选择权价格无溢价率安排,低于换股价格。
上交所要求补充披露:结合市场可比交易案例,说明以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交易均价确定换股价基础的合理性,以及20%溢价的主要考虑;说明营口港现金选择权价格低于换股价格的原因及合理性;相关定价安排是否充分保护了中小股东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