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07-24
苏州罗普斯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 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苏州罗普斯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于 2020 年 8 月 24日召开公司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1、 股东大会届次:本次股东大会是公司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 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 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于 2020 年 7 月 23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4、 召开时间(1)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 年 8 月 24 日下午 14:00(2) 交易系统投票时间:2020年8 月24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3) 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2020 年 8 月 24 日 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 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6、 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网络或其他表决方式中的一种。
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7、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苏州市相城区黄埭镇潘阳工业园太东路 2777 号三楼会议室。
8、 会议股权登记日:2020 年 8 月 19 日9、 出席对象:(1) 截止股权登记日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全体股东。
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亲自或委托代理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
股东委托的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 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
二、 会议审议事项1 、审议《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并修订的议案》2 、审议《关于变更监事的议案》上述议案已经 2020 年 7 月 23 日公司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0年 7 月 24 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及中国证券报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本次股东大会第一项议案属于特别决议,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三、 提案编码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备注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100 总议案: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议案 √1.00 《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并修订的议案》 √2.00 《关于变更监事的议案》 √四、 现场会议登记办法1、 登记方式:(1) 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须持有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2)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及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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