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07-28
江苏博信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根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江苏博信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经认真审阅相关会议资料及全体独立董事充分全面的讨论与分析,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现对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事项发表如下独立董事意见:一、聘任公司总经理事项公司本次聘任林泽杭先生为总经理是在充分了解被聘任人身份、学历、职业、专业素养等情况的基础上进行的,被聘任人具备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资格与能力,胜任所聘岗位的职责要求,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禁止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认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形,符合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条件。
本次公司总经理聘任程序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况。
我们同意董事会聘任林泽杭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二、聘任公司副总经理事项公司本次聘任陈旭先生为副总经理是在充分了解被聘任人身份、学历、职业、专业素养等情况的基础上进行的,被聘任人具备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资格与能力,胜任所聘岗位的职责要求,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禁止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认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形,符合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条件。
本次公司副总经理聘任程序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况。
我们同意董事会聘任陈旭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江苏博信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刘丙刚、杨永民、谭春云2020 年 7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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