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07-29
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市南水镇榕湾路16号2001-2号办公)2020年 面 向 合 格 投 资 者 公 开 发 行 公司 债 券 ( 第 一 期 )募 集 说 明 书 摘 要牵头主承销商(上海市广东路689号)联席主承销商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杨高南 北京市朝阳区北四环中路27号路759号30层 院5号楼签署日期:2020 年 月 日声明本募集说明书摘要的目的仅为向投资者提供有关本次发行的简要情况,并不包括募集说明书全文的各部分内容。
募集说明书全文同时刊载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zse.cn)网站。
投资者在做出认购决定之前,应仔细阅读募集说明书全文,并以其作为投资决定的依据。
重大事项提示一、本次债券发行规模不超过 10.00 亿元,本期债券发行总额为不超过 5.00亿元(含 5.00 亿元)已经中国证监会于 2019 年 10 月 24 日签发的“证监许可【2019】1971 号”文核准。
在本期债券上市前,发行人最近一期末的净资产为567,334.23 万元(截至 2020 年 3 月 31 日合并报表中所有者权益合计);本期债券上市前,发行人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为 17,712.30 万元(2017 年、2018 年及 2019 年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平均值),预计不少于本期债券利息的 1.5 倍。
截至 2020 年 3 月 31 日,发行人母公司资产负债率为 51.97%,合并口径资产负债率为 43.52%。
发行人在本期债券发行前的财务指标符合相关规定。
二、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和本期债券信用等级皆为 AA+级,不符合进行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基本条件。
三、受国民经济总体运行状况、宏观经济、金融政策以及国际经济环境变化的影响,市场利率存在一定波动性。
债券的投资价值在其存续期内可能随着市场利率的波动而发生变动,从而使本期债券投资者持有的债券价值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
四、本期债券的交易场所为深圳证券交易所,面对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
本次发行结束后,发行人将尽快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出关于本期债券上市交易的申请。
本期债券符合在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系统和综合协议交易平台同时交易的上市条件。
但本期债券上市前,公司财务状况、经营业绩、现金流和信用评级等情况可能出现重大变化,公司无法保证本期债券双边挂牌的上市申请能够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若届时本期债券无法进行双边挂牌上市,投资者有权选择将本期债券回售予本公司。
因公司经营与收益等情况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和流动性风险,由债券投资者自行承担,本期债券不能在除深圳证券交易所以外的其他交易场所上市。
五、2019 年 6 月 26 日,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出具了《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跟踪评级报告(2019)》(信评委函字跟踪 909 号),经综合评定,上调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为 AA+,评级展望为稳定。
本次评级调整的原因主要系 2018 年发行人持续做大做强主业,新增航运板块,延伸港口产业链,并适度多元化,同时,通过非公开发行股票,进一步增强资本实力。
同时中诚信也关注到发行人债务期限有待优化,外部贸易环境不确定性增强等因素可能对公司经营及整体信用状况产生影响。
根据《关于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承继全资子公司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的证券市场资信评级业务的说明函》,中诚信国际自 2020 年 2 月26 日起开展证券市场资信评级业务,同时承继中诚信证评的证券市场资信评级业务,同日,中诚信证评刊登了《关于注销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证券市场资信评级业务的公告》,声明自 2 月 26 日起终止证券市场评级业务。
本期债券的资信评级机构为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发行人的主体级别为 AA+,本期债券的债券级别为 AA+,评级展望为稳定。
资信评级机构将在本期债券信用级别有效期内或者本期债券存续期内,持续关注本期债券发行人外部经营环境变化、经营或财务状况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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