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07-29
股票代码:000526 股票简称:紫光学大 公告编号:2020-075厦门紫光学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厦门紫光学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0年7月20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于2020年7月22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召开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编号:2020-066)。
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将采用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现将有关事项再次提示如下: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1、股东大会届次: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本公司 2020 年 7 月 20 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3、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 年 8 月 6 日(星期四)14:30 起;网络投票时间:2020 年 8 月 6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0 年 8 月 6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0年 8 月 6 日 9:15-15:00。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0 年 7 月 28 日;7、出席对象:(1)截至 2020 年 7 月 28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3)公司聘请的律师;(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 7 号致真大厦紫光展厅 1-2 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一)本次股东大会将审议表决如下议案:1、审议《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2、逐项审议《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1)股票种类和面值(2)发行方式与发行时间(3)发行对象(4)认购方式(5)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6)发行数量(7)限售期安排(8)募集资金数量及用途(9)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10)决议有效期(11)上市地点3、审议《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4、审议《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5、审议《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收益及填补措施的议案》6、审议《相关主体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的议案》7、审议《关于制订公司的议案》8、审议《关于公司与天津晋丰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9、审议《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10、审议《关于公司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说明的议案》11、审议《关于公司设立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议案》12、审议《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构成管理层收购的议案》13、审议《关于的议案》14、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二)上述议案内容已经公司于 2020 年 7 月 20 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7月 22 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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