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07-31
证券代码:600418 证券简称:江淮汽车 公告编号:临 2020-058安徽江淮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署安凯客车股份协议转让意向书补充协议(三)的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1、本次签订的《关于安凯客车股份协议转让的意向书》的补充协议(三)为意向性协议,本补充协议除“不具约束力”和“生效和终止”段落外,不具备法律约束力、不构成要约,且不代表对各方施加任何具有法律约束力的义务或承诺,有关本补充协议(三)的任何交易均须遵守最终版交易文件规定,最终版交易文件将完全取代《意向书》、《〈意向书〉的补充协议》、《〈意向书〉的补充协议二》以及本补充协议(三)。
2、本次协议转让股份事项的最终方案尚需由江淮汽车、中车产投、安徽省投签署正式的《股份转让协议》确定,正式的股份转让协议的签署时间及能否签署存在不确定性;3、本次协议转让股份事项各方需履行内部决策程序及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审批等多项审批程序,能否获得批准存在不确定性。
鉴于该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 前期协议签订的基本情况2019 年 9 月 16 日公司与中车产投、安徽省投签署了《关于安凯客车股份协议转让的意向书》,意向书的具体内容详见《安徽江淮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中车产投、安徽省投签署安凯客车股份协议转让意向书的提示性公告》(江淮汽车 临 2019-057)。
2020 年 1 月 21 日公司与中车产投、安徽省投签署了《关于安凯客车股份协议转让的意向书》的补充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安徽江淮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署安凯客车股份协议转让意向书补充协议的公告》(江淮汽车 临2020-004)。
2020 年 3 月 30 日公司与中车产投、安徽省投签署了《关于安凯客车股份协议转让的意向书》的补充协议(二),具体内容详见《安徽江淮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署安凯客车股份协议转让意向书补充协议(二)的公告》(江淮汽车 临 2020-023)。
二、本次意向书补充协议(三)签订的基本情况(一)交易各方的基本情况1、中车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为本次交易意向受让方)住所:北京市丰台区汽车博物馆西路华夏幸福创新中心 A 座 11 层法定代表人:胡洋注册资本:644088.398873 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机电、能源、交通、节能、环保、新材料、物联网等新领域项目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投资咨询;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
与本公司的关系:无关联关系2、安徽省投资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为本次交易意向出让方)住所:安徽省合肥市望江东路 46 号法定代表人:陈翔注册资本:3000000.000000 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筹措、管理、经营本省基本建设资金、铁路建设基金、产业基金,产业投资、开发及咨询服务,资本运营。
与本公司的关系:无关联关系3、安徽江淮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本次交易意向出让方)住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东流路 176 号法定代表人:安进注册资本:189331.2117 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汽车底盘、齿轮箱、汽车零部件开发、制造、销售;汽车开发、制造、销售;工装、模具、夹具开发、制造、销售;汽车修理;新技术开发、新产品研制;本企业自产产品和技术进出口及本企业生产所需的原辅材料、仪器仪表、机械设备、零配件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和国家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技术服务、技术转让;土地租赁、房屋租赁、设备租赁、汽车租赁;工装、模具、夹具开发、制造、销售。
(二)协议签署的时间公司于 2020 年 7 月 30 日与中车产投、安徽省投签署了《关于安凯客车股份协议转让的意向书》的补充协议(三)。
(三)签订协议已履行的审议决策程序由于本次签署的仅是意向书,无须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将在签署正式协议时,按照《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
(四)签订协议已履行的审批或备案程序由于本次签署的仅是意向书,无须履行相关的审批或备案程序。
公司将在签署正式协议时,按照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履行相应的审批或备案程序。
三、意向书补充协议(三)的主要内容鉴于:(1)各方分别于 2019 年 9 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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