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07-31
证券代码:600509 证券简称:天富能源 公告编号:2020-临 042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控股股东提供担保的实施公告特别提示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被担保人名称:新疆天富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天富集团”)。
●本次担保金额:公司本次为控股股东天富集团提供担保共计人民币 20,000 万元,截至公告披露日,本公司累计对外担保余额为755,880 万元,其中为天富集团及其关联企业提供担保余额为669,000 万元。
(含本次担保)●本次担保事项是否有反担保:有●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一、担保情况概述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0 年度计划新增为控股股东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 2020年度为控股股东新疆天富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银行贷款、融资租赁借款及信托贷款等各类借款事项提供新增担保的计划,新增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45 亿元。
此担保事项的有效期限为自本议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审议 2021年度新增为控股股东提供担保计划之日止。
详情请见 2020 年 2 月 6日、2 月 22 日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 2020-临 003、2020-临 006、2020-临 013 号临时公告。
根据上述股东大会决议,近日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以下简称“中信银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天富集团向中信银行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金额 20,000 万元人民币,期限自 2020 年 7 月 29 日起至 2021 年 2 月 23 日止。
天富集团向公司就上述担保事项提供反担保,并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公司名称:新疆天富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注册地址:新疆石河子市 52 小区北一东路 2 号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法定代表人:刘伟注册资本:1,741,378,100 元经营范围:职业技能培训;电力能源资产运营;物业管理;房屋租赁;园林绿化;工业设备维护技术服务、技术转让、设备维修、设备租赁;节能技术推广服务;复合材料的销售;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企业管理咨询服务;商务信息咨询服务(金融信息除外);信息技术咨询服务。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天富集团总资产 43,197,121,347.34元,净资产 12,102,087,915.48 元,营业收入 21,306,945,362.05 元,净利润-217,787,475.90 元(以上均为合并数,经审计)。
天富集团及其全资子公司石河子市天富智盛股权投资有限公司、石河子市天信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合计持有本公司 41.14%的股权,故天富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
三、 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公司就天富集团 20,000 万元的借款与中信银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现将合同主要内容如下:(1)保证合同担保金额为人民币贰亿元整(¥200,000,000 元)。
(2)保证合同担保期限自 2020 年 7 月 29 日起至 2021 年 2 月 23日止。
(3)保证担保的范围:主合同项下的主债权、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为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评估费、过户费、保全费、公告费、执行费等)和其他所有应付的费用。
(4)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5)保证期间: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即自债务人依具体业务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每一具体业务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单独计算;主合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以主合同约定为准。
但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或依主合同约定或主合同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主合同债务提前到期,或主合同双方当事人协议延长债务履行期限并得到保证人同意的,则主合同债务提前到期日或延长到期日为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之日。
如主合同约定债务人分期清偿债务,则最后一笔债务到期之日即为主合同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
上述 20,000 万元的担保,包含在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 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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