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07-31
独立董事关于变更对苏州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出资主体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临时)会议将于 2020 年 7 月 30 日召开,本次会议将审议《关于变更对苏州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出资主体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对上述关联交易议案等材料进行了事前认真审议,现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发表意见如下:公司变更对苏州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出资主体是公司正常经营需要而发生的,定价遵循市场原则,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
同意将上述关联交易事项的相关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