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盛股份)603010:万盛股份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0年7月31日  9:42:18 来源:168炒股学习网  阅读:127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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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万盛股份(603010)
603010:万盛股份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0-07-31

证券代码:603010 证券简称:万盛股份 公告编号:2020-044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7 月 30 日上午 11点以现场加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
本次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于 2020 年 7 月 28 日以电子或书面的方式送达各位监事,会议应参加监事3 名,实际参加监事 3 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岚女士主持。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一、审议通过《关于拟与山东省潍坊滨海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签订功能性新材料一体化生产项目合同书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的《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与山东省潍坊滨海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签订功能性新材料一体化生产项目合同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45)。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转让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转让昇显微电子全部股权,本次关联交易有利于公司减少经营成本,集中资源聚焦主营业务,提升公司整体竞争力,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
本次关联交易的价格和条件公平、公允、合理,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关联交易决策和表决程序合法,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一致同意转让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的《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转让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46)。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的《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47)。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20 年 7 月 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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